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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作者:自学考试部发布日期:2023-11-02点击数:

各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根据《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2020 年修订)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1、申请对象2023年6月申请毕业并已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查重检测与答辩,且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

4、自 2022 年起,具有下述情形之一者, 可认定为学位外语考试(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过:

(1)曾参加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天津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参加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3)在校期间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在校期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考试,成绩达到375分及以上。

二、申请办法

1、社会考生通过奇大系统(http://service.qidaedu.com/register_gd.jsp)进行注册,已有账号学生凭个人准考证和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直接登录,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助学考生由助学单位统一申请,无需学生本人进行操作,助学单位操作流程见附件2,按照要求提交学生资料。

3、社会考生登录系统后,请再次认真阅读《学位申请须知》,进一步明确学士学位申请的要求及所需材料,符合条件者方可提交申请。

4、所有人需按规定格式填写相关信息,若填写格式有误,审核不予通过。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3。

5、上传系统电子相片要求:清晰,成像比例符合证件照要求,背景为单一蓝色,白色或浅色系服装,尺寸(像素):宽150、高210,大小:≤10K,格式:JPG;仅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6、系统申请时间:2023年11月3日09:00—11月7日16:00。

三、材料提交

申请审核通过后,需准备和提交以下材料:

1、《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在“相片”处贴上大一寸蓝底免冠相片(须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相片同底),社会考生需由本人到我校自考办领取登记表现场填写,填写模板见附件4。

2、《学士学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助学单位需负责人签字盖章,社会考生需本人打印并亲笔签名,见附件5和附件6。

3、三张大一寸蓝底免冠相片(学位证书用,必须按证件照要求冲印,与贴在登记表上的相片一致),在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注意:若使用油性笔,请干燥后再叠在一起

4、社会考生需准备好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外语合格成绩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5、社会考生需本人到我校自考办现场填写及提交以上材料;助学考生由助学单位统一收齐所有申请材料后提交至自考办。

6、现场填写及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间:2023年11月13—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桂花岗校区3号楼616室。

      2、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20—86237663。

附件:

1、奇大系统学士学位申请操作流程(社会考生用)

2、奇大系学士学位申请操作流程(助学单位用)

3、学士学位申请信息填写示例(必看)

4、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登记表(填写模板)

5、学士学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社会考生用)

6、学士学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助学单位用)

 

 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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